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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歲孩鄰居家死亡」兇手未滿14歲不承擔刑事責任

「2歲孩鄰居家死亡」兇手未滿14歲不承擔刑事責任

鎮雄2歲小孩鄰居家死亡,兇手未滿14歲不承擔刑事責任,這天7月9日,昭通市、鎮雄縣公安局證實,鎮雄警方現已查明,塘房鎮芒部山村瓦房組失踪後死亡的2歲男孩範文傑系「機械性窒息死亡」,屬一起「過失致人死亡」,鄰居範賢必不到14歲的女兒範某芳過失致範文傑死亡。

2歲左右的小孩範文傑失踪,經家屬組織多人尋找未果,隨後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,經家屬再此尋找,次日凌晨1點左右在鄰居家廁所內發現小孩鞋子,隨後在鄰居家房屋的一個櫃子內找到小孩,不幸的是小孩已經死亡,隨後戶主一家被警方帶走調查。

案件發生後,警方調查了解到,事發當日上午9時許,鄰居範賢必的女兒範某芳見範文傑一個人在門外玩,就將其帶到家中,由於範文傑哭鬧,範某芳就用手摀住​​範文傑的嘴。

但手一放開,範文傑又哭鬧。由於害怕範文傑母親聽到後找麻煩,範某芳就將範文傑放到床上,用被子將其摀住,沒想到範文傑因窒息死亡。見範文傑死亡後,範某芳就將其放到裝包穀的櫃子中,將鞋子丟到糞坑里……為證實該年齡,鎮雄警方還申請雲南省公安廳和昭通市公安局分別進行「骨齡」和「毒化物」兩項內容鑑定。最終鑑定結果嫌疑人范某芳符合檔案年齡;死者範文傑體內無毒化物。

由於其作案時年齡不滿14周歲,她將依法不承擔刑事責任,但其監護人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。目前,公安機關、當地政府等有關部門正在積極協調處理善後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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